主要职责
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;综合管理全区机关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;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;完善全区国家公务员制度;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险方面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综合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再就业工作,规划劳动力市场发展,组织建立、健全就业服务体系;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展就业、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措施;负责全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工作;负责全区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。